老花眼

参考:老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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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病是指40岁以上,视远尚清,视近模糊的眼病,相当于西医学的老视,是人体衰老变化的一种表现,由于年龄增加而导致晶珠调节力减弱而发生的近视力下降。老视的程度与年龄的大小有一定的规律,但远视眼患者,老花眼出现要比正常眼为早,而近视眼患者出现此症要比正视眼晚些,或终身不用老花镜。
本病多为年老体弱者,肝之精渐衰,或劳瞻竭视,阴血暗耗,阴精不足,不能配阳,故目中光华虽可发越于外,但不能收敛视近。
临床可见视远如常,视近则模糊不清,将目标移远即感清楚,故常不自主将近物远移。
随年龄增长,即使将书报尽量远移,也难得到清晰视力,并可伴有眼胀、干涩、头痛等症状。年龄多在40岁以上。戴凸透镜后,近视力能提高。
老花眼症状出现过早,或发展较快者,应视体质情况辨证论治:肝肾两虚者,可用杞菊地黄丸加减;肾虚有热者,可用地芝丸加减;气血两虚者,可用八珍汤加减。
验光配镜是可靠、有效的方法。应在排除近视远视的因素后,以既能看清近物,又无不适为原则,配用适合眼镜。老花镜度数一般40岁左右正视眼用十1.00d镜片,以后每增加5岁酌情增加+0.5d一+1.00d;如原有屈光不正,配镜度数应为原屈光不正度数加老花度数。若老花镜度数提高较快,而频换眼镜亦难得到满意者,应及时排除圆翳内障青风内障等眼疾。


病名。见广州中医学院主编《中医眼科学》。又名老人眼昏。为肝肾衰耗所致,指年越四十而视近困难者。《外台秘要》卷十一指出:凡人年四十五岁以后,渐觉眼暗。《证治准绳·杂病》亦指出:若人年五十以外而目昏者,虽治不复光明。即今之老视,宜配镜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