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毒中毒

参考:肉毒杆菌食物中毒

“肉毒中毒” 相关论述

肉毒中毒(botulism)主要是由于食入含有肉毒梭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是细菌性中毒中症状最重、病死率很高的一种毒素型食物中毒。我国北方地区,西部地区曾多次发生。据不完全统计,1949~1911年9月全国共发生肉毒中毒998起(新疆718起),中毒人数3903人(新疆2259例),死亡510人,病死率为12.5%。
1.病原体 肉毒梭状芽胞杆菌(clostridiumbotulinum)(简称肉毒梭菌,下同)系革阳性厌氧杆菌,有芽胞。广泛分布于土壤、江河湖海污泥中及鱼类和动物粪便中,借其芽胞可长期存活。耐高温,芽胞需干热180℃5~15分钟或湿热100℃6小时方被杀灭。10%盐酸1小时或20%甲醛24小时方能杀死芽胞。在适宜条件(无氧、发酵、适宜的营养基质、18~30℃)下肉毒梭菌可迅速生长,大量繁殖,同时产生一种以神经毒性为主要特征的可溶性剧毒的肉毒毒素(外毒素)。该毒素毒性极强,1ug即可使人致死。依据毒素的抗原性不同可分成a~g七型,人类肉毒中毒主要是由a、b、e三型所致。毒素不耐热,80℃30分钟或100℃10~20分钟可完全破坏,ph>7.0时亦可迅速分解,暴露于日光下迅速失去活力。在干燥、阴暗、密封条件下可保存多年。
2.媒介食品 可因饮食习惯和膳食结构不同而异。国外多为火腿、香肠、罐头食品;我国主要见于家庭自制发酵豆、面制品(豆酱、面酱、红豆腐、臭豆腐、豆豉等),也见于肉类和其他食品。
3.中毒机理 肉毒毒素经消化道吸收后进入血液循环,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颅脑神经核、神经肌肉接头处及植物神经末梢,阻止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引起肌肉麻痹和神经功能不全。
4.临床表现 潜伏期6小时~10天,一般1~4天。早期有全身乏力、头晕、食欲不振,以后逐渐出现视力模糊、眼睑下垂、复视、瞳孔散大等神经麻痹症状;重症患者则出现吞咽、咀嚼、语言、呼吸困难,头下垂,运动失调,心力衰竭等。体温、血压正常,无感觉障碍,意识清楚。病死清楚。病死率较高,多死于发病后十天内。经积极治疗后逐渐恢复健康,一般无后遗症。

肉毒杆菌食物中毒(clostridium botulinum food poisoning),亦称肉毒中毒(botulism),是因进食含有肉毒杆菌外毒素的食物而引起的中毒性疾病。临床上以恶心呕吐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眼肌及咽肌瘫痪为主要表现。如抢救不及时,病死率较高。
本病目前虽属少见,但由于肉毒杆菌外毒素的毒力极强,又可大量生产,能通过气溶胶使人中毒,战时敌方可能用作生物武器,应引起重视。1976年发现婴儿猝死综合征与肉毒毒素中毒有关,病死率甚高,必须注意。

肉毒中毒是由肉毒梭状芽胞杆菌毒素引起的一种致命性中毒,是一种不常见的疾病
这些毒素是已知的最强毒素,能严重损害神经和肌肉(因为它们能引起神经损害,因此,称之为神经毒素)。医学上,肉毒中毒可分为食物、伤口或婴儿肉毒中毒。正如这些名称所示,食物肉毒中毒是由于摄入污染的食物所引起,伤口肉毒中毒则由伤口污染所致。婴儿肉毒中毒也是由于摄入污染食物而引起,发生婴儿
【病因】
肉毒梭状芽胞杆菌能形成芽胞。芽胞如像种子,能以休眠状态存活许多年,而且有很强的自身保护能力免受破坏。当各种条件包括湿度、营养和氧气等具备时,芽胞开始生长并产生毒素。肉毒梭状芽胞杆菌产生的一些毒素是高毒性的蛋白质,能抵抗人类肠道的酶免受破坏。
当污染食物被食入后,其中的毒素经消化系统进入人体,引起食物肉毒中毒。工业化生产的商品食物引起的中毒占发病人数的10%,而家庭自制食物才是肉毒中毒的最常见原因。最常见的污染食物是蔬菜、鱼、水果和调味品,牛肉、奶制品、猪肉、家禽肉和其他食物也都能引起食物肉毒中毒
当伤口被肉毒梭状芽胞杆菌污染时,可发生伤口肉毒中毒。细菌在伤口内产生毒素,进而吸收入血引起症状。
婴儿肉毒中毒最常发生于2~3个月婴儿。这与食物肉毒中毒不同,它不是因为婴儿所进食物已含有这种毒素,而是因为他们食入了含有细菌芽胞的食物,芽胞在婴儿肠道内繁殖并产生毒素。食物被芽胞污染的原因还未弄清楚,但已发现一些病例是与食入被污染的蜂蜜有关。因为肉毒梭状芽胞杆菌通常在一般环境中也存在,所以许多病人可能就是摄入了少量灰尘或土壤泥沙发病。
【症状】
虽然一些病人可在毒素进入身体后4小时内或8天以后才发病,但一般说来,症状在毒素进入体内18~36小时内急性发生。进入体内的毒素越多则发病越快。通常,进食污染食物后24小时内起病,则提示其中毒程度严重。
初期症状常常有口干、复视、眼睑下垂以及不能看清附近物体。检查时,可发现双眼瞳孔不能随曝光而正常收缩,甚至完全不收缩。在一些病人,首发症状也可以是恶心呕吐胃痛腹泻。另一些病人,尤其是伤口肉毒中毒,可以完全没有这些胃肠道症状。
病人说话和吞咽困难。吞咽困难可使食物吸入肺而引起吸入性肺炎(见第41节)。当损害逐渐向身体下部分发展时,双上肢和双下肢肌肉以及呼吸肌都会进行性地变得无力。虽然感觉仍然存在,但支配肌肉运动的神经已受到损害而失去功能。尽管病重,病人的神志通常是清楚的。
大约2/3肉毒中毒的婴幼儿中,首发症状是便秘,然后出现面部和头部的神经肌肉瘫痪,最后累及双上肢、双下肢和呼吸肌。一侧肢体的神经损害可能重于另一侧。症状可以从轻微的昏睡和喂养时间延长到严重的肌肉张力下降,甚至呼吸肌调节功能丧失。
【诊断】
虽然食物肉毒中毒时,神经肌肉损害的特征性表现可提示这一诊断,但也常常把这些症状错误地判断为更常见的引起瘫痪其他疾病,如脑卒中。如果发现可疑食物,可以提供肉毒中毒的线索。如果两人或更多的人在同一地点进食了相同食物后发病,出现肉毒中毒的症状,则诊断比较容易。通常实验室检查病人血液,发现了该毒素或大便标本培养出肉毒杆菌,则可以确定诊断。在可疑的食物中也可检查出这种毒素的存在。肌电图检查(一种能了解和分析肌肉电活动的检查)(见第60节)对大多数病人可显示出肌肉接受刺激后的不正常收缩,但并非所有病人都有此检查结果。
在病人血液中查出肉毒毒素,或在伤口的组织标本培养中发现肉毒杆菌,即可确诊伤口肉毒中毒
婴儿粪便标本中检查出肉毒杆菌或其毒素,即可诊断为婴儿肉毒中毒
【预防和治疗】
肉毒杆菌芽胞对热具有强大的抵抗力,煮沸数小时仍可存活,但肉毒毒素可因加热而被破坏,因此,加热食物至80℃30分钟可预防食物肉毒中毒。在进食前加热烹调食物几乎可以完全预防肉毒中毒,但如果烹调后放置过久或烹调加热不足仍可引起肉毒中毒。肉毒杆菌在普通电冰箱内的温度即3℃的低温时仍可产生一些毒素。
工业化生产和家庭制作的食品都应在进食前经足够的高温加热处理,这是预防肉毒中毒的基本措施。有任何腐烂迹象的罐头食品都可能是致命的,应该丢弃。因为肉毒杆菌芽胞可存在于蜂蜜内,因此,小于1岁的婴儿不应该喂养蜂蜜
即使小量的毒素经口腔摄入、经肺吸入或经眼或破损的皮肤吸收入体内,都可引起严重的中毒。因此,任何有污染的食物都应丢弃,还应避免皮肤接触毒素,或在接触这些食物后立即洗手。
对可疑肉毒中毒的病人应立即送往医院。虽然实验室结果能确立诊断,但是,常常还等不到实验结果出来就应该及时治疗抢救。为防止身体可能继续吸收毒素,可通过诱导病人呕吐、插入胃管洗胃等方法减少胃内毒素吸收,给予泻药使病人加快肠内容物的排泄。
肉毒中毒最危险的问题是呼吸停止,所以应定时检测病人的生命体征(脉搏、呼吸频率、血压和体温)。如果病人出现呼吸困难,应转入重症监护病房,可安装临时呼吸机帮助呼吸。重症监护病房的抢救治疗使肉毒中毒的病死率从20世纪早期的70%降至现在的10%以下。静脉输液也是需要的。
虽然肉毒杆菌抗毒素不能停止病变损害,但它可以减慢或停止躯体和精神方面的进一步损害,使机体在数月后逐渐自行恢复。因此,在诊断肉毒中毒后,应尽早使用抗毒素。若能在发病后72小时内给予抗毒素,会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目前认为对婴儿肉毒中毒者最好不用抗毒素,因为抗毒素对这种肉毒中毒的疗效还正在研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