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 misanxingxueguanneiningxue )

别名: 血证 , DIC , 瘀血

西医

简介: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简称dic)是由某种致病因素造成微循环中广泛微小血栓形成,使血小板和凝血因子大量消耗,临床以出血、休克、栓塞、溶血和贫血为主要特征的多脏器功能失调综合征。
病因:
可以促发dic的原因很多,儿科的感染最多见,其次为严重创伤及物理化学因素,血液系统疾病和肿瘤等亦能导致dic
发病机理:
主要由于血循环内的凝血机制被激活,产生过量凝血酶,破坏了体内凝血与抗凝血的平衡。微循环内形成血栓,引起微循环障碍而发生休克。红细胞通过堵塞的血管受到机械性损伤而溶血。随着疾病的发展,血小板及凝血因子被大量消耗,血液由初起时的高凝状态转为低凝;同时体内形成血栓后,可发生继发性的纤维蛋白溶解,形成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fdp/fgdp)。这些因素结合在一起即引起十分广泛的大量出血。
病因和发病机制
诊断标准:
一、存在易于引起dic的基础疾病
二、有下列两项以上临床表现
1.多发性出血倾向。
2.不易用原发病解释的微循环衰竭或休克
3.多发性微血管栓塞的症状、体征,如皮肤、皮下、粘膜栓塞坏死及早期出现的肾、肺、脑等脏器功能不全。
4.抗凝治疗有效。
三、实验室检查有下列3项以上异常
1.血小板低于1oo×10(9)/l或呈进行性下降 (肝病dic低于50×10(9)/l)。
2.纤维蛋白原低于1.5g/l或进行性下降,或高于4g/l(肝病dic低于1g/l)。
3.3p试验阳性或fdp高于20mg/l,(肝病dic高于60mg/l)。
4.凝血酶原时间缩短或延长3秒以上或呈动态性变化,或aptt缩短或延长10秒以上。
5.优球蛋白溶解时间缩短,或血浆纤溶酶原减低。
6.疑难、特殊病例应有下列一项以上实验室检查异常。
(1)因子Ⅷ:c降低,vwf:ag升高,Ⅷ:c/vwf:ag比值降低。
(2)at-Ⅲ含量及活性减低。
(3)血浆β-tg或txb2,升高。
(4)血浆纤维蛋白肽a(fpa)升高或纤维蛋白原转换率增速。
(5)血栓试验阳性。
(首届全国血栓与止血学术会议有关出凝血疾病的诊断标准·中华血液学杂志1987;8(3):183)
病史:
有诱发dic的原发病存在,如严重感染、败血症、严重创伤、急性白血病、癌肿转移,以及其他血液系统疾病、免疫性疾病等。
体征:
1.出血:为最主要的症状,轻重程度不一。表现为皮肤、粘膜自发性出血、瘀斑血肿,注射针孔或手术创面渗血不止,可有胃肠道、泌尿道出血,重者可发生颅内出血。
2.休克:严重程度及持续时间不一致,多发生在急性期。轻者为一过性低血压,重者可出现严重休克,甚至发展为不可逆的休克而造成死亡。
3.栓塞:由于多发性微血管栓塞,导致多器官功能紊乱。肾栓塞可出现少尿、无尿或血尿,甚可发生肾功能衰竭。肺栓塞可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肝栓塞可出现肝脏肿大、黄疸腹水脑栓塞出现偏瘫、抽搐、脑水肿、昏迷
4、溶血:表现为发热腰背痛、血红蛋白尿,重者发生黄疸,进行性贫血
实验室诊断:
1.筛选试验:血小板计数下降,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凝血时间延长,纤维蛋白原降低。
2.反映纤维蛋白溶解的试验:鱼精蛋白副凝固试验(3p试验)阳性或醇胶试验阳性,优球蛋白溶解时间 (elt)缩短。
3.红细胞形态改变:镜下观察血涂片可见红细胞呈盔状、三角形、新月形及碎片状者超过总数的2%。
鉴别诊断:
1.肝脏疾病:有些肝脏疾病时也会出现凝血因子缺乏性出血,但纤维蛋白降解产物不增加,无纤溶亢进现象,多不贫血,血小板大多正常。检查血小板、纤维蛋白及其降解产物、副凝试验及优球蛋白溶解试验等对鉴别诊断有意义。
2.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症:本病少见。临床表现以出血为主,但出血发展快,广泛出血不多。与dic显著区别是,优球蛋白溶解试验明显缩短,副凝试验阴性。血液能形成凝块,但溶解完全。
3.血小板减少症:本病血小板减少而无其他凝血因子缺少。临床以皮肤出血点为主。而dic的皮肤出血多为出血斑,有栓塞性出血,并且发展快,二者鉴别一般不难。
疗效评定标准:
1.痊愈:经治疗后,临床症状消失,血小板计数>100×109/l,凝血象正常。
2.好转:经治疗临床症状消失,凝血象部分恢复正常,血小板
3.无效:以上诸指标无明显好转或病情进一步恶化者。
预后:
本病发病急,病情变化快,病死率高。
治疗:
及早确诊,尽快采取相应措施是取得疗效的关键。及时去除病因是终止dtc的最重要措施。同时应积极改善微循环,纠正休克,适当应用抗凝治疗,阻止血管内凝血。
一.去除病因
去除病因是治疗dic的根本措施。对感染者应积极有效地控制感染。急性溶血或暴发性血小板减少引起的dic应用大剂量激素减缓红细胞和血小板的破坏。
二、改善微循环
1.低分子右旋糖酐:可以扩充血容量,降低血液粘滞性,疏通微循环。一般用量可按15ml/kg静脉滴注,每日1次。
2.血管扩张剂:能解除血管痉挛,降低周围血管阻力,改善微循环。常用山茛菪碱或阿托品等。山茛菪碱 (654-2)每次0.5~1mg/kg,或阿托品每次0.01~0.015mg/kg,静脉注射。
3.静脉补液,纠正酸中毒,改善缺氧状态。
三、阻断血管内凝血
1.抗血小板凝聚药:轻症或高凝期的早期,可用足量抗血小板凝聚药。一般多采用潘生丁,每日10~20mg/kg,分3次口服,必要时可静脉滴注。亦可用阿司匹林每日10~20mg/kg或消炎痛每日2~3mg/kg口服。
2.肝素:为强有力的抗凝血剂,适于早期高凝状态和凝血进行阶段。每次剂量为0.5~1mg/kg,加入葡萄糖掖或生理盐水中缓慢静脉注射或滴注,每4~6小时1次。将凝血时间控制在20~30分钟内(试管法),白陶土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维持在50秒左右,一般维持3~7天,以后视病情减量或延长给药的间隔时间。若用药后凝血时间超过30分钟,说明肝素剂虽过大或纤溶亢进,可暂停肝素或减量应用。肝素过量可用等量鱼精蛋白对抗。应用肝素应严格掌握适应症,以继发性纤溶亢进为主或病情进入继发性纤溶为主阶段不宜单独应用。肝素主要在肝脏灭活,肾脏排出,因此肝肾功能不良时应慎用。
3.补充凝血物质:茌凝血因子消耗的低凝期,出血严重者,在应用肝素和潘生丁治疗的同时,输入新鲜血或血浆,每次1oml/kg,或输入浓缩血小板悬液。
4.抗纤溶药:仅适于继发纤溶亢进为主时。常用约有6-氨基己酸和对羧基苄胺等。6-氨基己酸每次0.1~0.12g/kg口服,或静脉滴注。对羧基苄胺每次0.1g,静脉注射,每日1~2次。应用抗纤溶药之前和同时应给肝素治疗。在高凝期及消耗性低凝期均忌用抗纤溶药物
5.促纤溶药:对新形成的血栓有溶解作用,但应严格掌握时机,以免加重出血。常用链激酶或尿激酶。链激酶对3天以内的新鲜血栓效果良好,使用前半小时给非那根或地塞米松。初次量50万u。加入葡萄糖或生理盐水50ml中于20~30分钟内静脉注射,6小时后改维持量,即60万。加入葡萄糖或低分子右旋糖酐250~500ml中,加地塞米松2~4mg静脉滴注,速度每小时l0万u,6小时1次,每日4次,维持3~7天。尿激酶初次量每日3~6万:溶于3~5ml注射用水中,加入5%葡萄糖500ml中静脉滴注,第二天以后每日1~3万。维持,连用3~7天。原发病需用,或在血小板明显减少、出血严重或dic晚期纤溶亢进现象明显时可以考虑短期应用。
6 抗凝血酶Ⅲ(at-Ⅲ)的补充对抗凝治疗亦有重要意义。dic时抗凝血酶Ⅲ通过与凝血因子结合成复合物而使之灭活,用肝素治疗dic时,凝血酶Ⅲ浓度进一步下降,使血液凝固性增高。有报告用抗凝血酶Ⅲ与肝素同时静脉滴入,可增强抗凝效果,减少肝素用量,减轻肝素副作用。
中西医结合:
1、对dic的治疗首先是去除原发病及诱发因素。在西医病因治疗的同时,配合中医辩证论治,常可提高疗效。中医治疗主要是从整体出发,针对不同症候类型,热则清之,虚则补之。病因得以控制,即可阻止dic的发展。
2、在dic高凝期治疗以抗凝疗法为主,西药以肝素为首选,疗效肯定。肝素是一种强有力的抗凝剂,在使用中需严格掌握适应证及剂量,用之不当则加重出血。在使用肝素指证不明确时,可先以活血化瘀类中药治疗。活血化瘀药具有改善微循环障碍的作用,其对dic的疗效已临床证实。
3、在dic基本控制,出血停止,凝血象恢复后,应停用肝素,继以中药活血化瘀治疗,以促进器官功能的恢复。同时,应根据患儿体质及临床症状,采用益气养血滋阴等治疗方法,扶正补虚,以利康复。

西医

简介: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是许多疾病过程中发生的一种出血性综合征,也称为去纤维蛋白综合征、消耗性凝血病、血管内凝血-纤维蛋白溶解综合征。其发病特点是微循环中发生血小板聚集和纤维蛋白沉积,形成播散性血栓,消耗大量的血小板和凝血因子,引起继发性纤维蛋白溶解和微循环障碍。临床上有广泛的出血、休克、器官损害等表现。
病因:
病因包括以下几类。
(1)血管壁内皮损伤及组织损伤:主要包括:①感染:可为各种革阳性及阴性的细菌感染;病毒感染,如流行性出血、重症肝炎等;螺旋体及原虫感染等。各种严重的细菌感染及其内、外毒素均可引起血管内皮细胞及组织损伤,通过激活因子Ⅻ、激肽释放酶及释放组织因子的外源途径,激活凝血机制。现已发现白细胞在激活凝血机制中起重要作用,受内毒素的影响,释放组织因子,激活凝血。②抗原一抗体复合物:系统性红斑狼疮或移植物排斥反应等免疫疾病或免疫反应中产生的抗原-抗体复合物,可损伤内皮细胞,激活补体,引起血小板聚集、释放和启动凝血。③其他:体温升高、酸中毒休克、缺氧、持续低血压、电解质紊乱、内分泌失调是各种内科疾病中常见的并发症,均可损伤血管内皮细胞,诱发或加重dic
(2)大量促凝物质进入血液循环:羊水胎盘组织、癌肿细胞、白血病细胞及坏死组织中含有大量的组织因子及促凝物质,如进入血循环后,可激活外源性凝血系统,诱发dic。临床常见于:①产科意外,如羊水栓塞胎盘早剥、死胎滞留、感染性流产。②各种癌肿的广泛转移及组织坏死,尤其是胰、胃、前列腺及支气管癌等。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特别是化疗后。③外伤骨折、手术、大面积灼伤、蛇咬伤、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等。
(3)红细胞及血小板的大量破坏:红细胞破坏后释放大量红细胞素,血小板破坏能释放血小板第3因子及其他血小板因子,引起内、外源凝血系统凝血。见于血型不合的输血、血管内溶血、体外循环等。
(4)其他因素:重症肝炎、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可阻滞单核-巨噬细胞或抑制纤溶系统,不恰当地应用抗纤溶药物如氨基已酸、氨甲苯酸(对羧基苄胺)等均可促发dic
根据中国资料分析,各种病因中以感染最常见,其次为恶性肿瘤(包括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创伤、体外循环及产科意外又次之。
发病机理:
dic可以由各种不同的致病因子引起,主要由于血循环内的凝血机制被激活,产生过量凝血酶,破坏了体内凝血与抗凝血的平衡。微循环内形成血栓,引起微循环障碍而发生休克。红细胞通过堵塞的血管受到机械性损伤而溶血。随着疾病的发展,血小板及凝血因子被大量消耗,血液由初起时的高凝状态转为低凝;同时体内形成血栓后,可发生继发性的纤维蛋白溶解,形成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fdp/fgdp)。这些因素结合在一起即引起十分广泛的大量出血。
诊断标准:
1986年首届中华血液学学会全国血栓与止血学术会议(于西安)修订
一、存在易于引起dic的基础疾病
二、有下列两项以上临床表现
1.多发性出血倾向。
2.不易用原发病解释的微循环衰竭或休克
3.多发性微血管栓塞之症状、体征,如皮肤、皮下、粘膜栓塞坏死及早期出现的肾、肺、脑等功能不全。
4.抗凝治疗有效。
三、实验室检查有下列三项以上异常
1.血小板低于100×109/l,或呈进行性下降(肝病dic低于50×109/l)。
2.纤维蛋白原低于150mg/dl或进行性下降,或高于400m/dl(肝病dic低于100mg/dl)。
3.3p试验阳性或fdp高于20μg/ml(肝病dic高于60μg/ml)。
4.凝血酶原时间缩短或延长3秒以上或呈动态性变化,或aptt缩短或长10秒以上。
5.优球蛋白溶解时间缩短,或纤溶酶原减低。
6.疑难、特殊病例应有下列一项以上实验异常
(1)因子Ⅷ:c降低,vwf:ag升高,Ⅷ:c/vwf:ag比值降低。
(2)at-Ⅲ含量及活性减低。
(3)血浆β-tg或tx2升高。
(4)血浆纤维蛋白肽(fpa)升高或纤维蛋白转换率增速。
(5)血栓试验阳性。
诊断依据:
dic的化验项目多,但缺乏特异性,结果必须结合临床综合考虑。由于dic的病情发展快、变化大,必须反覆检查,进行动态观察。化验要求正确简便,以便及早肯定诊断。要恰当评价化验的意义。临床表现与化验结果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在各种疾病中,如出现:①不明原因突然发生的大量出血。②顽固性休克。③肢体发绀等栓塞现象。④原因不明的肾功能衰竭呼吸衰竭。⑤血液凝固机制障碍。⑥不明原因的溶血并发出血,应考虑dic的可能性。诊断的关键是要提高警惕,密切观察,并及时进行必要的化验检查。
体征:
临床表现
本病分急性、亚急性及慢性三种,急性占大多数,病情凶险;亚急性病情较缓和;慢性少见。dic症状可被原发病掩盖。
(1)大量出血:见于70%—80%的急性dic病例,常突然发生,出血部位视原发病变而异。在产科意外中,主要为大量阴道流血,手术时表现为伤口渗血不止,注射部位可有针孔流血,皮肤出血可为大片淤斑或局部血肿。胃肠道、泌尿道及肺部也可有出血。暴发性紫癜主要发生在两下肢及臀部,可有皮肤坏死及下肢坏疽。慢性的dic,出血比急性轻,可有反覆发作。少数轻型或早期病例可无出血。
(2)微血管栓塞症状:在少数病例中可为突出的表现,常发生于晚期病例,慢性的可反覆发作。受累器官以肺及肾较常见,也可见于其他器官产生缺血及组织坏死,引起相应器官的症状和功能衰竭。皮肤栓塞时引起干性坏死,手指、足趾、鼻、颊及耳部紫绀。
(3)低血压休克:在急性dic中常见,且多见于革阴性杆菌败血症休克与出血不成比例,常突然发生,促使病情恶化,加重脏器功能衰竭。dic发生休克的机制主要由于内脏小血管广泛的血栓,导致肺动脉压及门静脉压增高,回心血量减少,心排血量减低,组织血流灌注也减少,结果血压降低。此外.内源性凝血系统触动时,由于因子。Ⅻ的激活,相继激活了激肽释放酶及缓激肽,引起血管扩张,血压下降。休克发生加重了dic,形成恶性循环,导致难治性休克
(4)溶血:红细胞强行通过血管内网状蛋白结构,遭受机械损伤,产生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临床表现为寒战、高热、黄疸、血红蛋白尿。红细胞破坏后释放的促凝物质可进一步加重dic
临床症状可因原发病而不同,原发病的症状可与dic的症状相混淆。急性dic中,以上四类症状可相继出现。早期以休克、微血栓引起的脏器功能障碍为主;晚期突出表现为出血。亚急性及慢性dic主要表现为出血,而休克及脏器功能障碍少见。
疗效评定标准:
1.痊愈:经治疗后,临床症状消失,血小板计数>100×109/l,凝血象正常。
2.好转:经治疗临床症状消失,凝血象部分恢复正常,血小板
3.无效:以上诸指标无明显好转或病情进一步恶化者。
治疗:
dic病情严重,必须积极抢救,才能挽回生命。诊断治疗不及时,可发展为不可逆性。原发病与dic两者问,互为因果,治疗必须兼顾,治疗措施要根据病情多变,进行动态观察,灵活掌握。
(1)消除病因:应积极治疗原发病,控制dic发病中的不利因素,例如积极控制感染、清除子宫内容物(如死胎、胎盘)、抗肿瘤治疗等病因治疗。补充血容量,提高血压,防治休克,纠正酸中毒,改善缺氧,纠正水、电解质紊乱等,控制和消除不利因素。
(2)肝素:应用方法及原理参阅“血栓性疾病”条。预防dic时,可采用小剂量皮下注射,治疗时则要采用较大的常规剂量。肝素应用的指征限于诊断明确的dic,应争取早用,以免病情转为不可逆性。对疑似病例,可暂不应用,而作严密观察。dic后期,以继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为主,且有大量出血的病例肝素的应用要特别谨慎,以免加重出血。急性dic经用肝素有效时,凝血酶原时间可在24h内恢复正常。纤维蛋白原等约在1—36内上升,血小板上升较慢,约需1周左右。
(3)抗血小板药物:适用于早期或dic尚未确诊的病例。常用药物如双喀达莫(潘生丁)、阿司匹林等,也可采用右旋糖酐或丹参制剂(见”血栓性疾病”条)。
(4)抗纤维蛋白溶解剂:适用于dic后期,这类药物应在足量肝素治疗下适当加用,否则有使病情恶化的可能。常用药物如氨基已酸、氨甲环酸(止血环酸)或氨甲苯酸(对羧基苄胺),也可采用抑肽酶,试用剂量8万—12万u,静注,以后每2h用1万u,直至出血停止。
(5)溶栓药物:临床疗效尚不肯定,可用链激酶及尿激酶。
(6)补充凝血因子:可采用新鲜全血,新鲜冰冻血浆、浓缩纤维蛋白原制剂,也可补充凝血因子浓缩剂及血小板。在未用肝素治疗前补充凝血因子,有促进凝血及血栓的可能,加重dic,应予足够的重视。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相关论述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sseminatedor diffuse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 dic)是指在某些致病因子作用下凝血因子或血小板被激活,大量可溶性促凝物质(soluble thromboplastin)入血,从而引起一个以凝血功能失常为主要特征的病理过程(或病理综合征)。此时微循环中有纤维蛋白性微血栓或血小板团块形成,同时一系列血浆凝血因子被消耗,血小板减少,并有继发性纤维蛋白溶解(纤溶)过程加强。在临床上,dic患者主要表现为出血、休克、脏器功能障碍和贫血
由于dic的发病机制和临床表现比较复杂,因此长期以来,曾经有过许多不同的命名。近年来,某些学者认为,为了更全面地表达此病理过程的变化特点,建议将dic称为消耗性血栓-出血性疾病(cosumptive thrombohemorrhagicdisorders)。本章继续使用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命名。

正常机体的血液呈液体状态,在心、血管内流动不止,同时也不发生血凝。这是由于机体存在着凝血、抗凝血和纤维蛋白溶解系统,它们处于动态平衡状态。其中以凝血过程和纤维蛋白溶解过程最为重要,二者保持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dic的病因众多,引起dic的发病机制为复杂,但其中以血管内皮细胞的损伤与组织损伤为最重要。

发生发展的因素
影响dic发生发展的因素很多,应该引起警惕,尽可能及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减轻或排除其作用。
一、单核吞噬细胞系统功能受损
单核吞噬细胞系统具有吞噬及清除循环血液中的凝血酶、其它促凝物质、纤维蛋白、纤维溶酶、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fibrin or fibrinogen degradation product, fdp)以及内毒素等物质作用。因此,单核吞噬细胞系统的严重功能障碍会促使dic的形成。例如在严重的革兰氏阴性细菌引起的内毒素性体克中,单核吞噬细胞系统可因吞噬大量坏死组织、细菌或内毒素而使其功能处于“封闭”状态;同样,在严重的酮症酸中毒时,大量脂质有时也可“封闭”单核吞噬细胞系统,这时机体再与内毒素接触就易于发生dic
全身性shwartzman反应(generalized shwartzman reaction,gsr)是给家兔间隔24小时静脉内各注射一次小剂量内毒素,在接受第二次注射后家兔发生休克、出血倾向,甚至因急性肾功能衰竭而死亡。死亡解剖发现各重要脏器的微循环中常有纤维蛋白性微血栓,而且由此产生相应组织的缺血坏死,其中尤以肾、肺、肝等最为明显。如果第一次注射时用具有封闭单核吞噬细胞系统作用的二氧化钍代替内毒素,则第二次注射小剂量内毒素后同样发生dic。目前一般认为gsr的发生机制之一是由于第一次内毒素注射后单核吞噬细胞系统吞噬了内毒素和纤维蛋白而被“封闭”,因此第二次注射时,单核吞噬细胞系统清除激活的凝血因子的能力降低,并无法使内毒素灭活。内毒素具有损伤血管内皮、激活血小板及凝血因子Ⅻ、促使血小板聚集和收缩血管等作用,故能引起dic
二、肝功能严重障碍
肝功能严重障碍时肝脏产生的某些抗凝物质如抗凝血酶Ⅲ(antithrombin Ⅲ,at-Ⅲ)减少,引起肝功能障碍的某些病因,如肝炎病毒、某些药物、抗原抗体复合物等均可激活凝血因子。肝细胞如有大量坏死,又可释放组织凝血活酶(因子Ⅲ)样物质。此时机体经肝脏处理乳酸的能力降低。这些因素均增加了血液的凝固性,加剧或促进dic的形成。
三、血液的高凝状态
妊娠后三周开始孕妇血液中血小板及多种血浆凝血因子(因子Ⅰ、Ⅱ、Ⅴ、Ⅷ、Ⅸ、Ⅹ及Ⅻ等)增多,而具有抗凝作用及纤溶活性的物质(如atⅢ、纤溶酶原活化素及尿中尿激酶等)降低,来自胎盘的纤溶抑制物增多。妊娠四个月以后,孕妇血液开始逐渐趋向高凝状态,到妊娠末期最为明显。因此,产科意外(如宫内死胎、胎盘早期剥离、羊水不栓塞等)时dic的发生率较高。
酸中毒是引起血液高凝状态的一个重要因素。酸中毒可直接损伤微管内皮细胞,使内皮下的微纤维与胶原暴露,然后激活因子Ⅻ,引起内原凝血系统的激活。酸中毒时,血液ph降低,肝素的抗凝活性减弱而凝血因子的活性升高,此时血小板的聚集性加强,由它释放的促凝因子增加,因此酸中毒是导致dic发生发展的一个重要诱因。
四、微循环障碍
休克导致的严重微循环障碍,常有血流淤滞,血细胞聚集,血液甚至可呈淤泥状(sludging)。巨大血管瘤时对毛细血管中血流极度缓慢,血流出现涡流,再加上局部内皮细胞损伤与酸中毒,这些因素均有利于dic发生。低血容量时,由于肝、肾等脏器处于低灌流状态,无法及时清除某些凝血或纤溶产物,这也是促成dic发生的因素。
五、其它
不恰当地应用纤溶抑制剂如6-氨基已酸(ε-aminocaproic acid, eaca)、对羧基苄胺(paminomethyl benzoic acid,pamba)等药物造成纤溶系统的过度抑制、血液粘度增高时也会促进dic形成。dic发生可能还与病人当时的微血管功能状态有关,例如,有实验证明大剂量长时间地使用α受体兴奋剂会促使dic形成,但是对其发生机制还未完全阐明。
此外,dic发生发展还与促凝物质进入血液的数量、速度和途径有关。促凝物质进入血液少而慢时,如机体代偿功能(如吞噬功能等)健全,可不发生或仅表现为症状不明显的慢性型dic;促凝物质入血过多过快,超过机体代偿能力时,则可引起急性dic。此外,dic的定位与促凝物质入血的途经有重要关系。动物实验证明,股静脉内注入凝血酶所引起的dic,微血栓的分布以肺为主,主动脉内注入则微血栓主要在肾。

dic时,各种典型病理变化及临床表现主要发生急性、严重的dic。形成这些变化的主要基础是凝血酶的生成增加、某些凝血因子的激活、消耗,纤维蛋白性微血栓的形成,以及继发性纤溶的增强。因此其病理与临床表现复杂多样,并随原发疾病的不同而异,但是在各种表现中尤以出血及微血管中微血栓的形成最为突出。

dic的防治要采取综合措施,主要原则如下:
1.以严重感染引起的dic为例,及时有效地控制原发感染病灶,对dic的防治起着决定性作用。
2.
研究发现,肝素的抗凝效果与at-Ⅲ相关。因为at-Ⅲ是肝素辅助因子,肝素可与at-Ⅲ的赖氨酸残基形成复合物,从而加速at-Ⅲ对凝血酶的灭活,此外,at-Ⅲ对血小板聚集也有一定抑制作用。dic患者原先存在at-Ⅲ减少或dic本身引起的at-Ⅲ减少均会影响肝素的抗凝效果。因此,有人认为,在应用肝素以前或同时,如能应用at-Ⅲ制剂,则可提高肝素的抗凝效果。
3.重新建立凝血和纤溶间的动态平衡dic时由于大量凝血因子及血小板消耗,因此在病情控制或使用肝素治疗后,以及在恢复期可酌情输入新鲜全血、冰冻血浆或纤维蛋白原等,以利凝血、纤溶间恢复新平衡。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是多种原因致弥漫性微血管内血栓形成,继之因凝血因子及血小板被大量消耗及纤维蛋白溶解亢进而发生的出血综合征。本征亦称消耗性凝血病(consumption coagulopathy)或去纤维蛋白综合征(defibrinationsyndrome)。
【病因】
表5-5-5 dic的常见病因

1.妊娠并发症:羊水栓塞胎盘早剥死胎滞留,流产感染宫内引产,先兆子宫破裂
2.感染:流行性出血热出疹性病毒感染(天花水痘麻疹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斑疹伤寒,固紫色阴性杆菌感染(胆道感染伤寒,暴发性细胞性痢疾败血症等),固紫色阳性球菌感染(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暴发性紫癜,金黄色葡萄球菌败血症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华佛氏综合征,恶性疟疾
3.大量组织损伤与手术:大面积烧伤,严重的复合性外伤,体外循环,胸部,盆腔及前列腺手术等。
4.肿瘤及血液病:前列腺癌肺癌,消化道各种粘液腺癌(尤其是广泛移转的晚期肿瘤),各种急性白血病(尤其是早幼粒细胞白血病),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性贫血
5.心、肺、肾、肝等内脏疾患:肺源性心脏病、紫绀型先天性心脏病、严重的心力衰竭肝硬化急性亚急性肝坏死急进性肾小球肾炎、溶血尿毒综合征、出血坏死性小肠炎、出血坏死性胰腺炎、糖尿病酸中毒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性动脉周围炎等结缔组织病
6.其他: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输血及输液反应、中暑、肾移值后排斥反应、毒蛇咬伤、巨大血管瘤药物反应中毒

【发病机理】
一、血液高凝 内、外源凝血系统被激活。
(一)血管内皮细胞损伤 感染(尤其是革兰氏阴性杆菌、病毒),缺氧、酸中毒,小血管炎等均可造成小血管内皮细胞广泛损伤,胶原暴露而激活因子Ⅻ,启动内源系统发生凝血;同时血小板粘附于受损血管壁上聚集及释放其内容物,形成白色血栓。细菌内毒素及抗原抗体复合物亦可直接激活因子Ⅻ。
(二)组织促凝物及其他物质进入血循环,启动外源性凝血系统,如孕期宫腔内容物、组织损伤、肿瘤细胞破坏、溶血及血小板破坏等均具有组织促凝活性。
内、外源凝血系统被启动后,在血循环中形成凝血酶,后者促进血管内凝血加速发展,同时大量消耗Ⅰ、Ⅱ、Ⅴ、Ⅶ、Ⅻ因子和血小板生成凝血障碍。
二、继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
凝血酶、激活的因子Ⅻ、受损组织及血管内皮细胞释放的激活物质以及缓激肽的释放均能促使纤维蛋白溶解酶转变为纤溶酶,后者为蛋白水解酶,可溶解纤维蛋白(原),使之降解为x、y、d、e等碎片,称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fibrin/fibrinogen degradation product fdp)。这些碎片可抗凝血酶,干扰纤维蛋白单体聚合及干扰血小板的聚集及释放,进一步加重出血。
【促发因素】
一、单核巨噬细胞系统和肝脏清除功能受抑
长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脾切除、肝功能障碍等,对循环中的纤维蛋白、促凝物质、被激活的凝血因子清除障碍。
二、高凝状态
血液凝固性增高,如妊娠后期,血液中许多凝血因子增加;或抗凝血因子减少,如抗凝血酶Ⅲ减少。
三、纤维蛋白溶解活性降低
如大量应用抗纤溶药物及长期大量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四、血流淤带 如血液粘稠度增加。
【临床表现】
一、出血
因凝血因子及血小板被大量消耗及fdp的抗凝血作用,可引起组织、器官的广泛出血,轻者可仅有少数皮肤出血点,重症者可见广泛的皮肤、粘膜瘀斑血肿,典型的为皮肤大片瘀斑内脏出血(血尿呕血便血咯血关节腔出血、颅内出血),创伤部位渗血不止。
二、血栓有关表现
dic的基本病理特征为微循环血管内有广泛纤维蛋白和/或血小板血栓形成。各组织器官均可受累,常见者:
(一)皮肤血栓栓塞 最多见,指端、趾端、鼻尖、耳廓皮肤发绀,皮肤斑块状出血性坏死,干性坏死等。
(二)肾血栓形成 少尿、无尿、氮质血症急性肾功能衰竭表现最常见。
(三)肺血栓形成 呼吸困难、紫绀、咯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肺功能衰竭。
(四)胃肠道血栓形成 胃肠道出血、恶心呕吐腹痛
(五)脑血栓形成 烦燥、嗜睡、意识障碍、昏迷、惊厥、颅神经麻痹及肢体瘫痪
三、休克
肢端发冷、青紫、少尿和血压下降。以血管内皮损伤引起的dic较为多见。dic引起休克的原因:①微循环血栓形成,回心血量降低;②血管活性物质释放:因子Ⅷ及纤溶酶均可使血中激肽释放酶原转变为激肽释放酶,继而使激肽原转变为缓激肽,引起小血管张力减低,血浆渗出,使血循环量减少;③出血减少了血容量。一旦休克发生后又可加重dic,形成恶性循环。
四、溶血
因微血管病变,红细胞通过时遭受机械性损伤,变形破裂而发生溶血。临床上可有黄疽、贫血、血红蛋白。
五、原发病症状
【临床分型】
一、急性
1[xb]~[/xb]2天发病,病情凶险,进展迅速,出血重,易发生休克
二、亚急性型
病程数天至数周,症状较重,一般无休克
三、慢性型
病程可达数月,出血轻,仅有瘀点或瘀斑,高凝血期较明显。
【实验室检查】
包括反应凝血因子消耗、纤溶活力增强及fdp增加。
一、血小板计数
<100×10[sb]9[/sb]/l有诊断价值,特别是进行性降低。
二、凝血时间
(ct,试管法)dic早期,即弥散性微血栓形成期,血液处于高凝状态,血液凝固时间缩短。后期继发纤溶为主,血液呈低凝状态,凝血时间延长。
三、凝血酶原时间
(pt)是外在凝血途径的筛选试验。dic时因因子Ⅰ、Ⅱ、Ⅴ、Ⅶ和Ⅹ等均减少,故pt延长。超过正常对照3秒以上有意义。
四、白陶土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测定(kptt)
是内在凝血途径的过筛试验。除因子Ⅶ和xiii外,任何一个凝血因子缺乏都可使kptt延长。正常35[xb]~[/xb]45秒,超过正常对照10秒以上有意义。dic的高凝期kptt缩短,在消耗性低凝血期kptt延长。
五、纤维蛋白原定量
正常值为2[xb]~[/xb]4g/l。dic时被消耗,<1.5g/l有意义。但在感染、妊娠、恶性肿瘤、创伤或休克等“应激”状态下,纤维蛋白原量可增加,此时所谓正常量,实际已有所降低。
六、凝血酶时间(tt)
反应凝血第三阶段的试验,正常16[xb]~[/xb]18秒,比正常对照延长3秒以上有诊断价值。dic时纤维蛋白原减少及fdp增加,所以tt延长。
七、优球蛋白溶解时间(elt)
血凝块溶解速度可反映纤溶酶活力(优球蛋白凝块中含有纤溶酶原及纤溶酶活化素),正常为60[xb]~[/xb]120分钟,<70分钟,提示纤溶亢进。
八、血浆副凝固时间
dic时凝血酶作用下形成的纤维蛋白单体与继发性纤溶形成的fdp结合形成一种可溶性复合物,当遇到鱼精蛋白或乙醇时,复合物分离,纤维蛋白单体又自行聚合成絮状物或胶状物,这种不经凝血酶作用而引起的凝聚现象称副凝。
鱼精蛋白副凝试验(3p试验)见于dic的早期。假阳性率高,局部血管内凝血亦可阳性,dic晚期为阴性。
九、fdp免疫学测定
fdp的x、y、d、e碎片仍具有纤维蛋白原的某些抗原决定簇,故能与抗纤维蛋白原血清发生特异性抗原抗体反应。fdp的免疫学检查方法较多,以乳胶凝集试验(半定量法)最为快速简便,正常值<10mg/l。
十、红细胞形态学观察
血片上可见碎裂,畸形红细胞。
【诊断及鉴别诊断】
一、国内诊断标准
(一)临床表现
1.存在易引起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的基础疾病
2.有下列两项以上表现。
(1)多发性出血倾向。
(2)不易用原发病解释的微循环衰竭或休克
(3)多发性微血管栓塞的症状、体征,如皮肤、皮下、粘膜栓塞坏死及早期出现的肾、肺、脑等脏器功能不全。
(4)抗凝治疗有效。
(二)实验室检查
1.主要诊断指标:有下列3项以上异常:
(1)血小板数低于100×10[sb]9[/sb]/l或呈进行性下降(肝病dic时血小板数低于50×10[sb]9[/sb]/l)。
(2)血浆纤维蛋白原含量<1.5g/l或呈进行性下降或>4g/l(肝病dic时<1g/l以下)。
(3)3p试验阳性或血浆fdp>20mg/l(肝病dic时超过60mg/l);
(4)凝血酶原时间缩短或延长3秒以上,或呈动态变化;或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缩短或延长10秒以上。
(5)优球蛋白溶解时间缩短,或纤溶酶原减低。
2.疑难、特殊病例应用下列实验室检查1项以上异常:
(1)因子Ⅷ:c降低、vwf:ag升高,Ⅷ:c/vwf:ag比值降低。
(2)at-Ⅲ:含量及活性降低。
(3)血浆β-tg或txb[xb]2[/xb]升高。
(4)纤维蛋白肽a(fpa)升高,或纤维蛋白原转换率增速。
二、鉴别诊断见表5-5-6
表5-5-6 原纤dic。不伴有dic肝病全身出血的鉴别
鉴别点原纤dic不伴有dic肝病全身性出血
血栓形成少见常见
休克少见常见较少见
血小板计数正常减少正常或减少
出血时间正常延长正常或延长
红细胞形态异常常见
乙醇胶试验(-)(+)(-)
3p试验(-)(+)(-)
sdps试验(-)(+)(-)
fdp定量明显增加增加一般正常
fdp/fgdp比值升高
碎片d-二聚体降低增加
优球蛋白溶解时间明显缩短正常或缩短一般正常
纤维蛋白原定量减低正常或减低正常或增加
因子v减少减少正常或减少
因子Ⅷ正常或稍降低降低正常或增加
治疗纤溶抑制剂有效肝素有效补充凝血因子有暂效

【治疗】
一、去除病因
只有去除和控制病因,dic才可能治愈。
二、抗凝治疗
(一)肝素 主要加速抗凝血酶Ⅲ中和凝血酶及中和被激活因子Ⅸ、Ⅹ、Ⅺ、Ⅻ等作用。
适应证①严重出血,dic诱因又不能迅速降去;②dic的高凝期,或不能确定分期,可先给肝素,后用抗纤溶药及补充凝血因子,或同时应用上述几种制剂;③慢性及亚急性dic
禁忌证 ①颅内或脊髓内出血;②伴有血管损伤及新鲜创面,如消化性溃疡;③肝病dic;④dic后期,以纤溶为主者。
首次剂量 1mg/kg静脉推注,以后0.5mg/kg,每6小时静滴1次。1小时内滴完,疗程宜短,一般1[xb]~[/xb]2天。预防dic,剂量宜小,0.25[xb]~[/xb]0.5mg/kg,每12小时皮下注射一次。
治疗期间一般以试管法凝血时间进行监测,凝血时间以20分为宜,如>30分,提示肝素过量,应停用,如出血加重,可用鱼精蛋白静注中和肝素,一般按1:1用药,每次不超过50mg。
(二)血小板聚集抑制剂 适用于病情较轻或诊断尚不十分肯定者,亦可和肝素联合应用。多用潘生丁400[xb]~[/xb]600mg/d分4[xb]~[/xb]6次静脉滴注。
(三)阿司匹林 1.2[xb]~[/xb]1.5g/d。
三、纤溶抑制剂
应用于dic晚期,如不能确定血管内凝血过程是否已中止,可同时并用小剂量肝素。
(一)6氨基已酸 首剂4[xb]~[/xb]6g 溶于100ml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液中15[xb]~[/xb]30分内滴完,以后每小时1g,可持续12[xb]~[/xb]24小时。口服每次2g,3[xb]~[/xb]4次/日。可连续服用数日。
(二)对羧基苄胺(止血芳酸)每次100[xb]~[/xb]200mg,加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 每日最大剂量600[xb]~[/xb]800mg。口服每次250[xb]~[/xb]500mg,一日2[xb]~[/xb]3次。每天最大剂量为2g。
(三)止血环酸 静注或静滴 每次250[xb]~[/xb]500mg,每日1[xb]~[/xb]2次,每日总量1[xb]~[/xb]2g。口服0.25g,3[xb]~[/xb]4次/日。
四、血液及凝血因子的补充
出血严重或以继发纤溶为主时,应适当补充。输血;输纤维蛋白原,每输入1g,可使血中浓度升高0.5g/l;输凝血酶原复合物;输血小板悬液;注射维生素k[xb]1[/xb]40mg/d,以供维生素k依赖凝血因子合成。如dic病因未去除,可与小量肝素并用。
五、其他治疗
积极抗感染、抗休克、纠正酸中毒及电介质紊乱,加强局部止血等。
【预后】
dic死亡率50[xb]~[/xb]80%,病因不同,死亡率不尽相同。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sseminatedintravascular coaglation,dic)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一种中间病理过程。血液先处于高凝状态,多部位的血管,特别是微血管内发生纤维蛋白沉积和血小板聚集,因此称之为dic。随着凝血过程的发展,凝血因子和血小板被大量消耗,同时继发纤维蛋白溶解亢进(简称溶纤),导致低凝状态而发生多部位出血,因此本病又称为消耗性凝血障碍或去纤维蛋白综合征。

一、病理生理
创伤性分娩、感染等因素可使内皮细胞破坏,引起血小板的聚合及纤维蛋白的产生,同时激活Ⅻ因子、内源性凝集系统及纤维蛋白溶酶,继之激活纤溶系统,不仅使受损部位,而且全身的凝集过程都可发生异常。过多的纤维蛋白溶酶可降解纤维蛋白原,Ⅴ、Ⅷ、Ⅸ、Ⅺ因子,补体,血浆蛋白及某些激素。纤维蛋白-纤维蛋白原的裂解产物(fsp)不仅可干扰纤维蛋白单体的聚合,且抑制了以血小板为主的初级凝集过程。纤维蛋白聚合沉积于微血管床,干扰毛细血管的循环,引起组织缺氧及缺血性坏死。血小板缠绕于纤维蛋白之中,其清除率增加而发生血小板减少。纤维蛋白分解,纤维蛋白溶酶激活了以补体为介质的细胞破坏及其他免疫现象。感染的内毒素还可激活激肽系统,过多的缓激肽造成低血压,血管通透性增加。
妊娠第4~6月,血浆纤维蛋白原增加,临产前可高达400~600mg%,Ⅶ、Ⅹ因子可为正常的120%~180%,Ⅷ因子可增加1倍;妊娠第7~9月,凝血时间、凝血酶时间、部分凝血激酶时间缩短,孕妇处于高凝状态。加上孕期纤溶性降低,有易发生dic的倾向。
二、产科dic的诊断与治疗
(一)诊断 产科某些疾病,如先兆子痫子痫胎盘早期剥离、羊水栓塞、胎死宫内、高张盐水引产、感染等常易并发dic
在有上述合并症伴有多处出血时应怀疑急性dic,尤其是与失血不成比例的持续低血压,及发生肾功能衰竭时,更应考虑dic的存在。
产科更多见的是慢性dic,很少大量出血,常为齿龈及粘膜出血,发生青紫瘀斑,病人常能代偿,确诊需作实验室检查,最敏感的变化是抗凝血酶Ⅲ(antithrombinⅢ,atⅢ)。atⅢ抑制凝血酶的产生,当体内有一系列凝血机制激活时,atⅢ的消耗增加,且活性降低,对过度凝集的敏感性亦增加。
纤维蛋白肽(fibrinopeptidea,fpa)是纤维蛋白分裂的第一个肽类半寿期为3min,它可准确地反映出过多的纤维蛋白的产生,慢性dic时fpa常常明显增加,还可伴有凝血酶原时间异常,部分凝血激酶时间缩短,血小板减少,fsp增加等变化。
(二)治疗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①去除引起dci的原因。②补充血容量,以纠正低血压、低灌注的状况。③少数病人对补充凝集成分有效,如干冻血浆、血小板、冷藏血。
若出血不严重,在上述治疗开始后可以观察4h,一方面可了解治疗结果,另外可作更多的实验室检查来明确病人的情况。经治疗dic仍不能纠正时,要考虑肝素治疗。肝素治疗时循环系统必须完整,若无atⅢ,肝素则无效。若atⅢ活性高于70%,小量肝素治疗(即2500~5000u,8~12h)许多病例均可有效,低量肝素的疗效可从临床及实验室检查两方面看出。此外atⅢ的浓缩剂现已成功地用于治疗产科急性dic。少数病人在上述处理后,仍有继发于纤溶而出血,可考虑抗纤溶药物,如6氨基已酸。
三、妊娠引起的dic
(一)先兆子痫子痫 是产科dic最常见的原因,但仅有少数先兆子痫子痫发生,并非所有这类病人均有明显的凝血机制异常,如血小板减少,fsp增加,凝血酶原、部分凝血激酶时间异常,但可有慢性凝集异常的表现:①肾脏发现有纤维蛋白或纤维蛋白样物质形成,肾小球内皮细胞的增殖,肝脏活检亦发现有纤维蛋白样物质。②atⅢ活性降低,Ⅷ因子消耗增加,出现在临床症状开始之前。③血小板存活期缩短。④以纤维蛋白肽为表现的纤维蛋白的产生增加。⑤纤溶活性降低。
而上述变化在有慢性高血压的未孕妇女并不存在。对先兆子痫的病人需追查atⅢ及血小板计数,因有血栓栓塞的危险,术后这些病人可考虑用小量肝素来预防。
(二)胎盘早期剥离 是产科急性dic最常见的原因,不仅大量消耗了各种凝集成分,也激活了纤维蛋白及纤溶系统,血小板下降,atⅢ活性减少,纤维蛋白肽a、纤维蛋白单体增加,与胎盘早剥的程度有一致的关系,胎盘早剥发生,fsp就开始增加,部分剥离后fsp更增高,在完全剥离后fsp达最高峰,以后下降。fsp的升高与产后出血亦有高度相关关系。
治疗主要是排空子宫,有效地维持循环,很少需要补充凝集成分。
(三)感染性流产 许多感染性流产,几乎全部有感染性休克的病例均有凝血异常,dic伴有各种程度的纤溶。可能由于细菌内毒素的作用,引起内毒素、血管内皮细胞、血小板及补体相互作用的反应,这些反应导致组胺、激肽、5羟色胺的释放,引起血压下降、组织缺氧、酸中毒。血管舒缓素产生的多少直接与休克的严重程度成正比。休克加重dic,凝集过程中,激肽激活,纤维蛋白使微血管床闭塞,引起组织严重灌注不良,肾功能衰竭及呼吸窘迫综合征常是病人致死的原因。
治疗除大量抗生素及手术清理宫腔外,对肝素的应用尚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肝素可减少继续休克的危险,可以增加这类病人的存活率,并可以减少可溶性纤维蛋白单体的浓度,防止纤维蛋白的进一步产生。但有人也认为用肝素无利,尚需研究。若用肝素可给予5000u,8~12h一次。
(四)胎死宫内 胎死存于宫内约3~4周,实验室检查常常开始表现出异常。甚至胎死1周就可有纤维蛋白肽a(fpa)增加。检查病人可发现有低纤维蛋白原血症,纤维蛋白溶酶原减少,atⅢ减少,fpa增加及血小板减少。死胎可释放凝血激酶进入母体循环,引起慢性dic发生。治疗首选肝素,5000~100000u,每12h给药1次,一般不延长部分凝血激酶时间。肝素随孕期的进展其清除率增加,因此可考虑增加剂量,直至fps下降,血浆纤维蛋白原上升。此时,分娩死胎为宜。
(盖铭英)
参考文献
[1]weiner cp:the obstetric patient and 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coagulation.clinics in peri-natology.1986;13:705
[2]weiner cp:obstetric coagulopathies.clinic obs & gyn1985;28:1
[3]hoger eo:antepartum bleeding.in diagnosis and management or obstetricemergencies.edit-ed by h e fadel.menlo park addison-wesley publishingcompany,inc,1982;p43~61
[4]prichard ja,macdonald pc:obstetric hemorrheage.in williams obstetrics 16thedition edited by prichard j a and macdonald p c,new yorkappleton-century-crofts,1980;p859~891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简称dic)是由于多种原因(严重感染、产科意外、创伤手术、晚期癌肿等),造成全身小血管腔内形成广泛性小血栓,从而引起严重出血、血压下降(或休克)、血管栓塞和红细胞破坏(溶血)等表现。急性型病人,起病急,病情重,病死率高,病人务必密切配合医护人员,积极抢救,以挽救病人生命。
出血是急性dic的常见症状,不仅广泛而且严重。多见皮肤大片状瘀斑,注射部位血肿,手术创面渗血,严重鼻衄和口腔出血,女性病人也可有阴道流血,甚至有血尿便血和颅内出血等。除了由医生作积极止血治疗外,对注射局部和创面渗血需压迫止血或加压包扎,对严重鼻衄阴道流血可作填塞止血。此外,尚需保持清洁,防止感染,因并发感染会加重出血。
血压降低或休克也是急性dic常见表现,除密切观察出血症状外,尚需密切观察病人的呼吸、脉搏、血压、尿量和神志等情况,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医生,做进一步的检查和处理。
除上述出血和休克外,还做好引起dic原发疾病如感染、创伤、手术、产科意外和晚期癌肿的自我保健。
(王鸿利)